考評局今年增設內地試場。
監考人員洩露應屆文憑試試題需負刑責,源於《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》第15條的保密原則。考評局今年增設內地試場,考務人員工作場地不再局限於香港境內,資深大律師陸偉雄認為,長遠有必要修例列明境外違例人士亦受《條例》約束,罰則亦要「加大力度」,始能增加阻嚇作用。
監考人員洩露應屆文憑試試題需負刑責,源於《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》第15條的保密原則。
今屆的考務人員工作場地不再局限於香港境內。
資深大律師陸偉雄認為,長遠有必要修例列明境外違例人士亦受《條例》約束。
罰則亦要「加大力度」,始能增加阻嚇作用。
根據《條例》第15條的保密原則,任何受僱或曾經受僱考評局的人士,均有責任將工作時獲悉的一切事宜保密,違例者最高罰款2.5萬元及監禁6個月。
他又建議考評局舉辦教育課程,加強全體考務人員對試卷的保密意識。
根據《條例》第15條的保密原則,任何受僱或曾經受僱考評局的人士,均有責任將工作時獲悉的一切事宜保密,違例者最高罰款2.5萬元及監禁6個月。
隨着考評局增設內地試場,陸偉雄認為當局長遠需考慮修例,列明境外違例人士亦受約束,始能防範境外考務人員進行違例行為,「只要求考務人員簽署三言兩語的聲明並不足夠,因他們亦未必重視聲明」。
罰則「加大力度」 增阻嚇作用
陸偉雄又認為目前《條例》的罰則過輕,建議當局「加大力度」,始能提升阻嚇性,避免同類事件再現。他又建議考評局舉辦教育課程,加強全體考務人員對試卷的保密意識。
除監考人員外,考生或公眾亦有機會觸犯法例。考評局表示其出版的刊物包括DSE試題,版權均屬考評局,任何人未經當局同意下載、轉遞、複印或更改刊物的商標或內容,均屬違法。
星島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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